一、中职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中职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学期1000元。
(一)认定类别。
困难学生认定类别包含七类,即由部门比对确认的六类对象(以下简称“六类贫困对象”)和“其他类困难学生”组成。
1.“六类贫困对象”是指:
①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②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有家庭成员是低保对象)学生;
③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供养学生;
④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⑤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⑥经残联部门确认的残疾学生。
2.“其他类困难学生”包括:
①扶贫部门监测的边缘户(边缘易致贫户);
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包括在乡复员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残疾军人等)子女;
③父母双方或一方残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④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个人一次性支付医疗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⑤父母一方死亡或离异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⑥家庭子女多且劳动力少、父母常年在家务农且耕地少、家庭成员长期抱病或父母双双下岗且无稳定经济来源等其它低收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⑦出现其它特殊情况,包括因突发事件、重大变故或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疫情)等造成人员伤亡或巨大损失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的情况。
(二)申请流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由学校组织学生填写《仙桃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简称《确认表》)或《仙桃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简称《申请表》)。
1.原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孤儿、烈士子女、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六类贫困学生市教育局通过数据比对后将名单下发学校,学校指导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填写《确认表》,直接纳入资助。
2.其他类困难学生分三步进行。①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上对家庭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承诺;②学校通过审核材料、家访、电话访谈等方式核实情况,填写家访情况表;③学校通过评审小组评审认定。
二、中职免学费
①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地级以上城市新远城区的学生,以及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戏曲表演专业,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②资助标准:据实免除。
学校资助工作办公室地址:理工中专大楼114资助办公室
学校资助办负责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5334207878
市教育局资助办电话:3314899